企業是生產經營活動的主體,是安全生產工作責任的直接承擔主體。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是指企業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履行的安全生產法定職責和義務。企業承擔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全過程中必須在以下方面履行義務,承擔責任,接受未盡責的追究。
1、依法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
3、持續具備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4、確保資金投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需要。
5、依法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6、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教育職工自覺承擔安全生產義務。
7、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規定佩戴使用。
8、對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的檢測、監控。
9、預防和減少作業場所職業危害。
10、安全設施、設備(包括特種設備)符合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按規定定期檢測檢驗。
11、依法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操作崗位應急措施。
12、及時發現、治理和消除本單位安全事故隱患。
13、積極采取先進的安全生產技術、設備和工藝,提高安全生產科技保障水平;確保所使用的工藝裝備及相關勞動工具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14、保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依法實施安全設施“三同時”。
15、統一協調管理承包、承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16、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17、按要求上報生產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搶險救援,妥善處理對事故傷亡人員依法賠償等事故善后工作。
1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責任。